JDB电子 JDB夺宝电子海信家电(000921):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3-03-31
 JDB电子 JDB夺宝电子JDB电子 JDB夺宝电子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本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

  JDB电子 JDB夺宝电子JDB电子 JDB夺宝电子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本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本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根据本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本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本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本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海信(山东)冰箱有限公司、海信容声(广东)冰箱有限公司、海信容声(广东)冷柜有限公司、海信容声(扬州)冰箱有限公司、海信(成都)冰箱有限公司、广东海信冰箱营销股份有限公司、海信(山东)空调有限公司、海信(浙江)空调有限公司、海信(广东)空调有限公司、青岛海信空调营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信模具有限公司、海信(广东)厨卫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容声塑胶有限公司、广东科龙模具有限公司、海信(广东)模塑有限公司、海信(山东)厨卫有限公司、三电株式会社。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6%,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7%。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关联交易、担保业务、子公司管理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关联交易、财务报告、担保业务、子公司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本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制定的各项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细则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本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本公司所采用的定量认定标准直接取决于由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这种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 (1)该缺陷是否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企业的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错报。

  (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本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5)对合理保证经营效率效果内控目标的实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损失(含潜在机会损失);

  (6)对合理保证发展战略内控目标的实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损失(含潜在机会损失);

  (7)对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性内控目标的实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损失(含潜在机会损失);

  (9)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10)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未来,本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者理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