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于2023年3月15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的通知。
(一)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本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同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及批准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业绩公布》(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业绩公布》已于同日登载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
(三)审议及批准《经审计的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四)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本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第四节)。
(五)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母公司口径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2,036,319,786.81元,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50%,本年未JDB电子 JDB夺宝电子再提取,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241,538,883.32元,减去已分配的利润291,623,229.18元,实际可分配利润为4,986,235,440.95元。
以截至2022年度报告披露之日本公司总股本1,362,725,37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截至2022年度报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699,989股)的股本总额1,351,025,3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31元(含税),合计分配利润717,394,477.31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不派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本公司总股本在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发生变化的,本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最新总股本重新确定具体分配比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中,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和谨慎性,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审计时间充分、人员配置合理,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保持了良好的交流、沟通,提交了独立、客观的《审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审议及批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审计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按照规定出具《审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八)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九)审议及批准本公司《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专项报告》(本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2023年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产品范围为远期结/购汇等衍生品业务及组合,外汇衍生品业务余额不超过10亿美元。
(十)审议及批准《关于本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同意本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0亿元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进行短期中低风险理财。
(十一)审议及批准本公司《关于在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董事长代慧忠先生,董事贾少谦先生及高玉玲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本议案的具体内容已于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拟为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同意本公司签订保险费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的保险合同,有效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本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同意提名胡剑涌先生为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该议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经研究,若胡剑涌先生当选本公司执行董事,在胡剑涌先生就任本公司董事期间,将不从本公司领取董事薪酬,但将就其担任本公司总裁领取基本年薪每年税前人民币190万元。
本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同意提名于芝涛先生为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该议案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经研究,若于芝涛先生当选本公司执行董事,在于芝涛先生就任本公司董事期间,将不从本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十五)审议及批准《关于提议召开本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第一、三、四、五、七、九、十、十二、十三、十四JDB电子 JDB夺宝电子项议案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说明及独立意见,具体请详见本公司与本公告同日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JDB电子 JDB夺宝电子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说明。
(三)独立非执行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